第49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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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自己品吧,樊迟现在大概就是你家里养的小狗勾发现你今天吃小龙虾明天却换了排骨啃的那种心情!

    “怎么可以不喜欢了呢!我因为你才喜欢的呀!”

    第65章 旧事如梦

    樊迟单方面认识谈与修,很多年的事情了。

    大概是高中那时候,他曾经短暂地和谈与修做过一段时间的同级同学,两个人的班紧挨着,因此他总能在某些下课后的时间,看到对方慢悠悠地走着,偶尔和朋友,大部分时间只有自己。

    但诚如大部分人所想,仅仅是如此,那也不过是万千普通人中的一个,并不值得如何让人挂念;故事开始和发展都需要契机,而樊迟和谈与修的契机,来源于一个动漫展。

    樊迟是对这些东西不怎么感兴趣的,只是凑巧那个展就办在他家附近,凑巧那天家里没人,他要自己出门吃饭,然后就看见自己常去的那家店里,熙熙攘攘坐了一大群人,个个奇装异服,气氛十分融洽。

    谈与修就坐在他们中间,依然不怎么说话,但明显比其他时候都要放松许多;他同样也穿得很吸睛:戴一顶纯白色的长假发,穿了一件从头到脚都是白色的长袍,底下却随意踩了一双帆布鞋。

    樊迟那时候还不知道谈与修的名字,只依稀记得对方是他隔壁班的同学,更何况谈与修妆面十分精致。不过看上去有些热,右手边还放了一双巨大的白色翅膀,即使是樊迟这样不关注这些的人,也能轻而易举地认出,对方扮演的人叫做审判者月,并且不得不说,还挺好看的,一点也不奇怪。

    樊迟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就那样盯着,看了许久,直到自己的心跳开始慢慢加速,脸颊开始发红,才逃也似的移开了视线,但耳朵却还灵敏,他听见谈与修的同伴问他:“嗨,月,你为什么不戴上你的白色翅膀?”

    谈与修应该是笑了一下,才说:“不要为难我啦,翅膀太重,一会儿进场的时候我再戴。”

    进场?一会儿他们就要走了?

    樊迟耳朵高高竖起,果不其然,谈与修和那些人又坐了一会儿,然后就各自大包小包地拿起东西,准备离开了。

    只不过谈与修好像还是没拗过他那个好朋友,几人站在马路牙子上,七手八脚地往谈与修身上套那副看上去就沉甸甸的翅膀,做这些动作的全程,谈与修都没有表示过生气,甚至看上去还有些受宠若惊;他笑眯眯的,然后又把鞋脱下,露出一双赤裸的足,旁边有人举起相机,叫道:“月,看这边!”

    他抬眸望过去,正好和路那边的樊迟对上视线,不过很快就转开,大约并没有放在心上。

    但就是这短短的一瞬,却成为了樊迟往后很多年挥之不去的惦念,他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会做梦、各种各样的类型,梦里面,有时候是他成为了谈与修朋友中的一员;有时候是他横穿马路,像认识很久一般朝对方道一声好;但更多的时候——

    是他将穿着白袍的谈与修褪个精光,压在身下,做尽一切不可为人知的荒唐事。

    从那之后,樊迟兜兜转转地从很多朋友嘴里问出了谈与修的名字,只不过很可惜,后来他老爹发了财,就将他转到了另外一个地方上学,再然后就是毕业、大学、大学毕业,两个人短暂交错过的轨迹只在樊迟心里留下浓墨重彩,故事的另外一个主人公却对此一无所知。

    樊迟想到这里,盯着已经又灰了屏的手机,困惑焦躁地重重叹了一口气。

    可是消息还是要回的,他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胡乱应付道:[我倒也还好。]

    没办法,现在的他还完全没有勇气去质问,更何况人心本就易变,或许谈与修之前喜欢,现在不喜欢了也是人之常情;他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像他一样长情,那总归只是他个人单方面的寄托。

    但樊迟不知道的是,收到这条消息的谈与修,也并不像他想得那么从容。

    因为,但凡是为之付出过心力的爱好,无论是否能做出成就,都很难彻底地完全地放下,更何况谈与修从各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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